一、為協助設籍桃園市未滿30歲之青年、年滿45歲至65歲之中高齡者及重返職場者提升職能進而穩定就業,爰辦理旨揭方案。
二、旨揭方案內容如下:
(一)青年暨中高齡者自主學習方案:
1、申請資格為設籍桃園市且未滿30歲之青年或年滿45歲至65歲之中高齡者(年齡計算以取得學分證明日為基準),且完成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。
2、每人每年最高補助5學分,每學分以新臺幣(以下同)3,500元為上限,所修學分費未達3,500元者,依實際學分費覈實補助。
3、申請方式為申請人於修習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並取得學分證明後,應於取得學分證明之翌日起90日內,依規定備妥相關件,以掛號郵寄(郵戳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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